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在武汉举办
12月8日至9日,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举办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刘斌静主持仪式。
刘嗣元说,今年以来,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疫后重振、全力推动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为湖北经济大局做出了贡献,体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刘嗣元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基层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宣传《民法典》,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推动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刘嗣元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服务基层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业务优势,服务企业发展,为湖北省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参训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在培训交流中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多,既更新了法律知识,也学会了办案技巧,新形势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头雁”效应,不仅要自己带头学,还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提高各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以及科技应用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鄂州市、仙桃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及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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